到2035年,全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20%以上
将科普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职称评定科研成果评价等内容
将科普产业纳入相关优惠政策范围,加大政府购买力度
日前,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了解到,为全面加强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,提升全区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,自治区党委办公厅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《关于新时代全面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从加强科普能力建设、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、提升重点人群科学素质、强化科普保障等方面,对宁夏科普工作作出指导要求。
《意见》明确,到2027年,政府、社会、市场协同联动的全域科普工作体系基本形成,科学精神广泛弘扬,公众创新意识普遍增强,科普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理念深入人心,科普基础设施明显改善,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水平大幅提升,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,科普能力显著增强,科普产业蓬勃发展,全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超过13.5%,创新文化氛围日益浓厚。到2035年,全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20%以上,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能效显著,科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,为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。
《意见》指出,通过优化科普人才结构,大力培养科普专业技术人才、农村科普实用人才、公共科技传播人才,加强科普能力建设。动员科技特派员、大学生村官、乡村医生、农业致富带头人等担任科普讲解员。将科普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职称评定、晋职晋级、科研成果评价、人才推荐评选等内容,完善专职科普工作者职称评聘制度。依托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,加强与北京、上海、广东、福建等省市科普交流合作,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普夏(冬)令营、科普研学、科普展览、科普工作者培训等交流活动,探索共同举办科技活动周、科普日等主题科普活动,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。大力培育科普示范县(区)、乡(镇)、村(社区)、学校、单位等,系统布局、全面推进科普进校园、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机关、进企业。
在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方面,《意见》指出,围绕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成效、重要政策和重点发展领域开展科普宣传,提升公众对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的认知水平。鼓励科技型企业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强化科普功能。依托科技活动周、科普日、科技工作者日等科普活动,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展示推介,加速科技成果转化。完善促进科普产业发展相关政策,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、创意产业、文化产业等相关优惠政策范围,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和服务力度。鼓励建立科普园区和产业基地,建立科技类展品、产品研发机构,增强科普产业创新能力。培育一批科普设计制作、展览、服务企业,形成一批科普品牌。
《意见》指出,通过推动科普与学校教育深度融合,把弘扬科学精神贯穿教育全过程,提升重点人群科学素质。定期举办中小学生科技节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、院士专家进校园等科普活动。聚焦乡村振兴对农民科学素质提出的新要求,把科技服务和科学普及融入农业产业体系、生产体系、经营体系建设全过程,围绕绿色发展、农产品质量安全、防灾减灾等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科普活动。发挥科技特派员、乡村振兴科技指导员、农技推广人员和乡土人才队伍作用,分层分类加强高素质农民、农村实用技能人才、乡村科技人才等重点人群农业科技培训,提高农民文明生活、科学生产、科学经营能力,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。聚焦产业高端化、绿色化、智能化、融合化发展需求,加强产业工人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。
《意见》指出,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履行科普工作领导责任,把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与科技创新统筹推进,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,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领域科普工作的组织协调、服务引导、公共应急、监督考评。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,教育部门要推动科普与教育融合发展,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科普工作规划,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。科学技术协会要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。有关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在各自领域开展科普宣传教育。各类学校和科研机构要发挥科教资源优势,加大科普资源供给,加强科学教育。企业要促进科普工作与科技研发、产品推广、创新创业、技能培训等有机结合,同时履行科普社会责任,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活动。(记者马越)